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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通过决议
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新疆省建制
新华社十三日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九月十三日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。
会议根据国务院提出的议案和陈毅副总理的说明,讨论了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新疆省建制的问题。会议考虑到经过新疆省各民族人民的较长时间的协商和准备,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筹备工作已经就绪。同时,新疆省四百多万人口中,维吾尔族占百分之七十四以上,以维吾尔族为主体成立自治区是符合国家的民族政策的。新疆省人民政府已向国务院提出报告,提请批准早日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。因此,会议通过决议:批准国务院周恩来总理提出的议案,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撤销新疆省建制,并以原新疆省的行政区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行政区域。
会议还通过了任命事项。